Notice

有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事宜的说明

2014年3月15日实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(2013年修正)》第二十九条中规定:
“经营者收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,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,明示收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,并经消费者同意。经营者收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,应当公开其收集、使用规则,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、使用信息。
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,不得泄露、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。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,确保信息安全,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、丢失。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、丢失的情况时,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。
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,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。”

为了积极推进会员的个人信息保护,公司对于会员登记的个人信息,承诺只作以下使用目的/用途:

  • 美容,新商品,特别活动等信息的提供美容,新商品,特别活动等信息的提供
  • 最适宜商品的推荐,咨询
  • 通过直邮广告,电话,传真,邮件等的商品・活动的通知
  • 新商品的推广等

在没有会员同意下本公司绝不会用于其它目的。但是,由于上述用途,可能会有向业务委托方提供会员的相关个人信息的情况。另外,有关的必要事项,日后会对[会员卡等]登记。

同时,为了更好地让会员了解公司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,本公司将通过各品牌专柜、短信、客服热线以及品牌官网来告知所有会员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事宜。

如果会员不愿意接受来自公司的邮件和短信,可通过致电客服热线或前往品牌专柜等途径申请办理退阅。

感谢各位会员对公司品牌一直以来的支持。

注:
  * 公司或本公司:指花王和佳丽宝负责经销旗下所有化妆品品牌门店/专柜等的销售公司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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